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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居家照顧服務?
為了讓自理能力缺損之老人以及身心障礙之市民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並讓照顧者得到壓力的舒緩與喘息,申請居家照顧服務,由受訓合格的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分擔照顧事宜。
服務對象:
- 一、設籍各市六十五歲以上因身心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居家老人﹝含獨居老人﹞。
-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因重大疾病導致日常生活功能需要他人協助者。
服務項目:
一、 家庭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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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及文書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機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二、 身體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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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助沐浴、穿換衣服、進食、服藥、口腔清潔、如廁、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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